貂蝉那么美,王允为何不占为己有?不得不承认这个问题有点龌龊,不过“史趣”很愿意回答。
貂蝉是我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不过很可惜这个人物多半是虚构的,至少在参与连环计杀董卓一事上是这样的。既然是虚构的,我们就从演义入手来谈。
貂蝉与王允的关系
《三国演义》中貂蝉登场于第八回“王司徒巧使连环计,董太师大闹凤仪亭”。书中这样写道:
(王允)忽闻有人在牡丹亭畔,长吁短叹。允潜步窥之,乃府中歌伎貂蝉也。其女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允以亲女待之。是夜允听良久,喝曰:“贱人将有私情耶?”貂蝉惊跪答曰:“贱妾安敢有私!”……蝉曰:“妾蒙大人恩养,训习歌舞,优礼相待,妾虽粉身碎骨,莫报万一。”
寥寥数笔,貂蝉与王允的关系十分明了。貂蝉原本在宫中,因避祸十常侍之乱被王允收为歌女。王允待貂蝉非常好,不仅养育长大,而且培训歌舞技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他。更有说法,王允直接收貂蝉为义女。当时,王允有50多岁,而貂蝉只有16岁,两者为父女关系倒也合情合理。
貂蝉自称“贱妾”的背后
貂蝉在与王允交谈时自称“贱妾”,当然王允呵斥她为“贱人”在先。尽管与貂蝉的关系很好,但王允不高兴时还是骂他“贱人”。这个词有轻视辱骂的意思,用来指社会地位低下的人。“贱妾”纯属貂蝉的谦称之词,而绝非王允的姬妾。无论哪种来看,这充分反映了古代,尤其是东汉末年妇女社会地位的低下,至少在男人面前是低人一等的。
两汉时期,儒学思想逐渐成为官方的正统思想。受儒家思想影响,妇女的地位较秦代是有所降低的,男尊女卑的思想逐步出现。其典型现象便是教导女性做人道理的私书《女诫》的出现,卑弱、夫妇、敬慎等规范逐步成为社会风尚。王允口中的“贱人”和貂蝉自称“贱妾”多少都会受到这方面的影响。
貂蝉属于王允的私人财产
貂蝉在成为王允义女时,还有一个身份要考虑。那就是歌伎。歌伎这个职业的出现,主要供人消遣娱乐的。在古代歌舞伎、百工、乐籍都是贱籍,社会地位并不高。如果具体到归属权上,歌伎和婢妾一样,都属于主人的私有财产。对于私有财产,主人是有处置权的。这种处置包括占有、生杀、赠予等。
《左传·晋公子重耳出亡》载:
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于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
重耳在齐国娶妻生活,下属看不下去了便密谋让重耳走,这被在树上采蚕叶的女仆听到。女仆随即报告重耳的妻子姜氏,姜氏随随便打就把女仆给杀了。
时间到了北宋。苏东坡被王安石贬官之时,临行前将家中侍婢送与梁氏友人。这说明侍婢在士大夫眼里如同物品,可以随便赠予。
正是在这个逻辑下,貂蝉才有可能辗转吕布和董卓之间。
在男性眼中,貂蝉始终逃不脱被物化的定位,或为政治诱饵,或为挫敌利器,始终都是不好的表现。但在罗贯中笔下,她又是一个集儒家美好品质于一身的女子,在人生抉择上还是选在了国家大义。这是为人称道的。站在这个高度,我们再谈论貂蝉清白与否,其实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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