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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现代孔乙己——于艾平的亢奋状(1)
冷笛
最近,再读鲁迅先生的名篇《孔乙己》,扑入眼睑的文字虽然稔熟,但是,却有了另外的发现。恍然间,时光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但是孔乙己已然没有死去,你形态,那德行,依然薪火相传,绵延不绝。而最近在论坛上不遗余力地自我炒作,自我聒噪的所谓作家于艾平,就是与孔乙己之神态举止,相当惟妙惟肖的一例。真乃活灵活现的鲜活标本也。
如果你有顶点兴趣做支撑,不妨费点时间,到论坛一瞻他推销早已落花东流去,而今已经背时的二十多年前的于艾平旧作,他那精神的亢奋和气度的赤裸,会使你喷一次饭。虽然很少有人记得他什么《原谅,但不能忘记》。
我同样对《原谅,但不能忘记》毫无兴趣,也不会浪费银两就买这种书。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那种厚颜无耻状态的反感,我也想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觉得非常有必要揭穿他的西洋景。当然,很多荒唐的人都曾以人民自居,则是另一回事。
于艾平说,原谅,但不能忘记。
当然,对于于艾平的荒唐,我们既用不着原谅,也用不着不能忘记。因为,于艾平写的那种东西,小说耳。既不是真实风貌再现,也与历史无干,有如地摊文学,不过是消遣品,看看题目就知道全篇是什么货色,就是白送也难免被弃之如敝屣。小说的特质:虚构,想象,包括颠倒。看过大仲马纪实小说《两个火枪手》的都知道,除了历史背景、人物,其它均属展开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就像大仲马自己所说:“历史是一颗钉子,是用来挂我的小说的钉子。”那么,于艾平在“钉子”上又能挂什么货物呢?说破大天,于艾平的小说《原谅,当不能忘记》也不能解脱与历史文献相差十万八千里,甚至有以偏代全的嫌疑,完全风马牛不相及。这些不是于艾平自言自语几句“往事如烟,非虚构写作”就能混得过去的。如果真的“非虚构”,为何不写成长篇通讯,或者写入史志什么的呢?把小说当作“非虚构写作”来自诩或由旁人来解读,都无疑是过愚人节。把小说标榜上“非虚构写作”,那是人来疯,脸皮厚,只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越描越黑,荒唐可笑耳!
与孔乙己所不同的是,孔乙己偷,于艾平骗。
一个偷人家的东西,一个骗人家的钱来买他的书(几十年前的令人不堪卒读的旧作)。
当然至于孔乙己偷得了偷不得了,于艾平骗得到手骗不到手,也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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