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过来,我这里有糖吃。”
听到这一句话,12岁的小花立即被吸引了过去,她不知道眼前这名满脸胡子的老大爷究竟怀着什么目的,但是她知道只要自己过去就真的有糖吃,所以即便每一次吃完糖之后要面临的一切都很痛,她还是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
大爷第一次对他张开双手是年3月份,她一开始还很有防备心,但是大爷给了她吃的之后还夸她听话,后来还给了他5块钱去小卖部买零食,她觉得这个人对自己很好,从此交付了信任。
他们之间就这样一直保持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关于糖果交换的秘密,直到年1月8号,小花衣衫不整面色苍白地回到家中,衣服下满是被Q的F痕迹,母亲见状感到不妙,掀开衣服后崩溃大哭。
小花的家在安徽宿松的一个小乡镇里面,父亲为了赚钱去外省务工,母亲在家种地干活,从她记事起母亲就很少将她带在身边,因为一年到头需要忙活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她就这样过完了一个无忧无虑而且十分自在的童年,唯一的遗憾是因为家庭不够富裕,她常常吃不到同学们都能吃到的零食。
越没有什么就越想拥有什么,小花变得十分嘴馋,一听到有人吃零食就会围过去,她这一特点很快就被同村58岁的老汉王某发现,他利用这一点进行着兽行。
王某多年前就已经结婚生子,与妻子磕磕绊绊多年,最终还是因为性格不合离婚,离婚的时候他的孩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对他也没有什么孝心,一年到头很少回家看望。
王某时常感到孤单难以消遣,尤其是对于男女之事十分渴望,经常四处转悠,一旦村子里有女子的丈夫出去打工他就立马到人家家里献殷勤,他也因此受到了不少唾骂。
大人的世界小孩子不懂,小花对于王某并不熟悉,只知道经常看到他,年3月9号,王某从村东头吃完喜宴回家,兜里揣了一把花生、桂圆、瓜子和一些糖,路过小花家的时候碰巧看到了她,大发善心决定给她一点。
王某知道小花的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家里就她母亲一个人带着她上学,所以他本意是想通过对小花表达关心来获取小花母亲的好感,等了许久也没有看到她母亲的影子,王某只好回家,走的时候又往小花手里塞了一把瓜子。
等到第二次见到小花的时候,王某心里本来没有任何想法,只当她是个小丫头,没想到小花看向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似乎以为他还有什么零食给她,那热切的目光看得王某心里直痒痒,于是他拿出两块钱让小花自己去买点吃的。
两回之后,小花对他已经完全建立起了信任,王某也感觉到了这一点,索性试探着将小花往自己家里带,他告诉小花自己家里还有很多好吃的小饼干,小花一听之分高兴,二话不说就跟着他走了,去了他家之后,王某居然对一个当时才不过10岁的孩子下手了。
小花十分痛苦,但是为了手中的零食还是选择了忍住,王某告诉她只要她不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她就经常能得到他的奖励,对于男女之事完全没有概念的小花就这样顺从了他,隔三岔五就去他那里“领取奖励”。
母亲忙于家务和农活,并没有对女儿的精神状态有过多关心,所以她并没有意识到女儿的性格发生了一些变化,说话也和以前有了很大改变,直到那天小花白着脸回家,她才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
那一天小花的身体本来就有些不舒服,到王某家之后他的手段异常残暴,对小花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导致她下身出血严重。在他的折磨之下,小花的面色越来越苍白,回家的时候下体还在流血,也正因如此才会被母亲发现。
经过好一番询问,小花才终于愿意将王某供出来,在她的意识里面,这是她和王某之间的秘密,一旦她将秘密告诉别人就是背叛了王某,这种想法让警方都感到惊讶,足见王某已经完全控制了她的精神,恐怖至极。
小花未满14周岁,不管她是否自愿,王某与她发生关系都属于QJ,根据法律规定,QJ未满14周岁的幼女属于情节严重,至少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年到年,王某多次对小花进行伤害,情节极为严重,至少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花不明白这段经历对自己意味着什么,这是幸运的地方也是不幸的地方。幸运是因为她的认知越模糊,对自己的人生影响就越小,心理压力也越小;不幸是因正是她缺乏认知所以才会让王某一次又一次得逞。
相比在城市中生活和成长的孩子,农村孩子的思想状态和精神世界更容易被父母忽视,因为父母通常都忙着处理其他事情,对这些层面本身也没有那么重视。习以为常不代表这种现象就是正确的,为了不让小花的悲剧重演,更多家长应该重视关于两性的教育以及对孩子精神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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