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了一段文,大体意思就是当把读过的书都忘记的时候,读书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当然会有一部分人秉持着“腹有诗书气自华”,你读过的书,会藏在你的性情里,蕴含在你的一言一行中…
但除非真的需要做研究,不然,大部分人的读书,其实就和看一部电视剧,刷一部电影,差不多,无非就是读书带来的情感阈值稍微长一点。包括我自己,认真回想,确实读过的书十之八九早已忘记,甚至有的连情节和主人翁早已模糊不清,论述的某些方法早已不知所云。有的,只是,当时读完书那么一瞬间的感动,以及仿佛欺骗自己似的恍然大悟之感。
其实,这世间之事,十之八九本来就是徒劳,不需要掺杂任何一点的功利性,没有目的,也不需要意义,而读书本身,也不过是一种“美丽的徒劳”罢了。
抛却任何形式与意义,而读书,作为一种消遣,也本身不应该被加上功利的外衣。
只是许多年之后,当我再次翻开那本《悲惨世界》的时候,才发现我可以忘记主人公的名字是冉阿让,甚至是情节,但是里面所蕴藏的无私的大爱却一直在思想上精神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
一直随我前行,我想,这或许本身就不需要有意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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